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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有色金屬和核工業地質勘查局黨委原委員、副局長宮曉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019-10-21 14: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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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貴陽10月21日電(記者 李驚亞)貴州省紀委監委21日發佈消息稱,日前,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有色金屬和核工業地質勘查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宮曉農(正廳長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宮曉農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在重大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公開發表不當言論,破壞黨的集中統一,且一再拒絕接受組織幫助,背離黨的宗旨,權欲膨脹,竭力為自己營造聲勢,撈取政治資本,污染政治生態,喪失理想信念,與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政治上蛻化變質,經濟上貪婪成性,表裏不一,做兩面派、當兩面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組織用公款支付的宴請活動,違規借用下屬單位和其他單位車輛供個人長期使用;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干預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在職務調整上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群眾紀律,違規攤派費用;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向私營企業出借鉅額資金,造成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癡迷蘭花,玩物喪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宮曉農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毫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宮曉農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共畢節市第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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