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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出臺《實施方案》 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保障機制

2019-10-26 11:24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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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記者從省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會同省衛健委、省財政廳、省藥監局印發了《雲南省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 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藥監局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指導意見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我省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的保障對象、實施主體、報銷比例等。

《方案》指出,我省在2017年整合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時,就對高血壓、糖尿病醫療待遇保障制定了政策:一是將糖尿病、原發或繼發性高血壓Ⅱ—Ⅲ期納入門診慢性病病種範圍;二是將部分常用降血壓、降血糖藥品納入居民醫保目錄。但隨著工作的推進,也反映出門診慢特病準入門檻較高,尤其是高血壓Ⅰ期患者缺乏明確保障機制,辦理確認程序還不夠簡化等問題。為此,我省從滿足參保群眾最迫切的願望和要求出發,根據國家要求,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保障機制。從2019年11月開始,對未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範圍,但需服用降血壓、降血糖藥物的“兩病”城鄉居民參保患者,降血壓、降血糖的藥物納入普通門診支付範圍,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與普通門診合併累計計算,不得低於400元。

同時,為保障待遇有效落實,一方面簡化“兩病”確認程序,將“兩病”確認從現在醫院確診後,由醫保經辦機構確認,調整為直接由定點醫療機構確認,充分體現是不是“兩病”由醫院、醫生説了算,減少群眾在醫院和醫保經辦機構間的往返跑腿,充分方便群眾。另一方面,通過多措並舉,完善“兩病”用藥供應保障機制,解決好群眾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不到降血壓、降血糖藥物的問題。

省醫保局提醒參保人和定點醫療機構注意,一是待遇從2019年11月1日開始兌現;二是“兩病”門診用藥範圍全省統一,超範圍外藥品費用不納入保障範圍;三是“兩病”根據國家“兩病”管理指南最新版進行確診,並根據《處方管理辦法》及門診用藥長處方制度開具用藥處方;四是“兩病”用藥保障主要依託二級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州市級以上醫療機構門診産生的藥品費用不在保障範圍;五是此次政策完善僅限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兩病”繼續執行現有政策。(記者 陳鑫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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