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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達2019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

2019-11-01 10:37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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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下達2019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
財金〔2019〕1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根據《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金〔2016〕85號),確定2019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分配權重為1,現向你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下簡稱省)下達2019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具體金額見附件。該項指標列213類“農林水支出”有關款項。

請你廳(局)按照《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切實加強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確保資金及時撥付到位、專款專用。

按照《財政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關於開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工作的通知》(財金〔2019〕62號,以下簡稱《試點城市通知》),根據各省評審推薦結果,確定北京市海淀區等59個市(州、區)為2019年度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名單詳見附件2)。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決策部署,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請在組織預算執行中對照你省區域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目標執行監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並請參照中央做法,將你省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做好本地區績效管理工作,其中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績效評價工作按照《試點城市通知》有關要求開展。

請你廳(局)于2020年3月31日前將2020年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申請材料(含2020年度試點城市申報材料)、上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及績效自評報告報送我部(金融司),並抄送財政部當地監管局。

附件:1.2019年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下達情況表

      2.2019年度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名單

      3.中央對地方專項轉移支付區域績效目標表(分發地方)

財政部
2019年9月30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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