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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進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

2019-11-13 07: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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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2日電(記者 安蓓)記者12日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商務部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北方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工作。

通知指出,冬春蔬菜儲備是緩解北方大城市蔬菜産銷區域矛盾、季節矛盾的有效調控手段。當前部分“菜籃子”食品價格波動較大,今冬明春保供穩價壓力可能更大。各地要進一步認識冬春蔬菜儲備工作的重要性,把建立健全冬春蔬菜儲備制度作為“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重要內容,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夯實冬春蔬菜儲備的長效機制,加強大城市蔬菜市場調控特別是應急調控能力建設,確保儲備蔬菜調得進、存得好、用得上。

通知要求,進一步健全各大城市冬春蔬菜儲備制度。要健全工作機制,使蔬菜儲備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保障有力。要適時調整儲備規模,總體規模不低於城區常住人口5至7天的消費量,保證重點時段重要耐儲蔬菜品種7天左右的動態庫存;要根據居民消費升級需求和本地儲藏能力,重點加強基本蔬菜品種儲備,適當調增部分耐儲存、易週轉的時令蔬菜品種。

通知明確,要在城區儲備為主的基礎上,探索發展近郊産地儲備方式,實現“藏菜于農”“先儲後運”,在降低農民種植風險的同時保障市民消費需求。要完善市場化運作方式,構建企業儲備、銀行貸款、政府補助、自負盈虧的機制,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擇優選擇並依託農産品骨幹生産流通企業承儲。要加強對蔬菜儲備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對企業開展蔬菜儲備及相關設施建設給予信貸支持。

通知強調,近期即將進入秋季大路菜集中上市期,各地要督促指導各大城市及時開展今冬明春蔬菜收儲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將結合開展“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工作,對冬春蔬菜儲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各地相關部門也要對承儲企業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定期巡查和績效考核,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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