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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室)推薦書目》的通知

2019-11-14 09:03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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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室)推薦書目》的通知
教基廳函〔2019〕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進一步提高中小學圖書館(室)圖書質量,推動中小學生閱讀活動深入開展,教育部組織開展向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室)推薦優秀圖書活動。經出版社申報、專家審讀、結果公示以及中央宣傳部推薦等環節,我部研製了《2019年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室)推薦書目》(以下簡稱《推薦書目》)。現印發給你們,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圖書館(室)規程》(教基〔2018〕5號)要求,指導教育技術裝備機構和學校做好中小學圖書館(室)建設與應用工作。

二、中小學圖書館(室)是學校文獻信息中心,學校要重視圖書配備與館藏文獻信息建設,根據發展目標,以師生需求為導向,制定圖書配備與其他館藏文獻信息建設發展規劃。

三、學校要將《推薦書目》作為館藏建設的主要參考依據,合理配置紙質圖書;要建立完善增新剔舊制度,圖書館(室)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紙質圖書應當不少於一本;確保圖書館(室)藏書比例符合《中小學圖書館(室)藏書分類比例表》要求,藏書量不低於《中小學圖書館(室)藏書量》規定標準,圖書復本量合理,滿足師生借閱需求。

四、圖書館(室)應建立和完善館藏資源採購、配備、管理辦法,注重聽取師生意見,建立意見反饋機制,不斷提高資源質量和適宜性,嚴禁盜版圖書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適合學生閱讀的出版物進入圖書館(室)。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積極開展讀書活動,要加強統籌,控制活動數量,精心設計活動方案,確保活動質量,營造良好閱讀氛圍,推動書香校園建設。學校可根據需要設立閱讀指導機構,指導和協調全校閱讀活動的開展。圖書館(室)應當做好閱覽、外借、宣傳推薦等服務工作,教學期間每週開放時間原則上不少於40小時,要積極利用圖書館(室)開好各類閱讀指導課,提高圖書借閱率,充分發揮中小學圖書館(室)的使用效益。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0月22日

附件:《2019年全國中小學圖書館(室)推薦書目》.pdf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曹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