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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前國企10%股權劃轉社保基金

2019-11-16 09:04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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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底前國企10%股權劃轉社保基金
至9月底已完成8601億元

為增強社保基金可持續性,進一步夯實養老保障制度基礎,7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今年全面推開將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和金融機構的10%國有股權,劃轉至社保基金會和地方相關承接主體,並作為財務投資者,依照規定享有收益權等權利。財政部部長劉昆日前表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有效解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觀需要,各地財政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會同相關部門齊心協力、務實高效,在2020年底前完成劃轉工作。

目前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劃轉工作已經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共完成三批67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劃轉國有資本總額約8601億元,其中財政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已基本完成。

與此同時,地方企業劃轉前期工作相繼開展。截至2018年底,浙江、雲南兩省試點工作基本完成。浙江省選擇40家企業試點,劃轉國有資本158億元;雲南省選擇13家省屬企業試點,劃轉國有資本185億元。其他省份已相繼開展劃轉前期準備工作。

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跟蹤工作進展,為下一步研究制定劃轉國有資本運作管理辦法、中央財政對收繳資金的具體使用辦法等配套政策奠定基礎。(記者 曲哲涵)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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