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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志願服務有新保障:依法給予志願者信用激勵

2019-11-17 09:5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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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1月17日電(記者 郭敬丹)將於2020年1月1日實施的修訂版《上海市誌願服務條例》規定,上海市建立志願服務領域信用信息歸集機制,有關部門應當將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或者受到表彰、獎勵的志願者和志願服務組織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歸集,依法給予信用激勵。

對於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條例規定,在其本人需要志願服務時予以優先安排。此外,鼓勵有關單位在招錄公務員、招聘員工、招生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錄取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公共服務機構等根據自身能力和實際情況為有良好志願服務記錄的志願者提供優待。

根據條例,上海市、區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上海市建立健全志願服務統計和發佈制度,上海市民政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發佈本市誌願者和志願服務組織的發展狀況、志願服務活動的開展情況等信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