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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原廳長馮振東被“雙開”

2019-11-18 17:5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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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11月18日電(記者 陳晨)陜西省紀委監委18日發佈通報稱,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原黨組書記、廳長馮振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准,陜西省紀委監委對馮振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馮振東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串供、偽造、轉移證據;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違反組織紀律,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規定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通報還顯示,馮振東違反廉潔紀律,違反群眾紀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馮振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摒棄責任擔當,踐踏黨紀國法,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之後,仍肆無忌憚、不知敬畏,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陜西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陜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馮振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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