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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將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提供基本生活補貼和教育醫療等資助

2019-11-19 17: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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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11月19日電(記者 劉鄧)記者19日從海南省民政廳獲悉,海南省民政廳、教育廳等12個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維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合法權益。

據悉,海南自2020年1月1日起,將參照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標準和發放方式,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發放基本生活補貼。加強醫療康復保障,符合條件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可同時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及康復救助等相關政策。

同時,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孤兒納入教育資助範圍,享受相應的政策待遇。優先納入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和教育幫扶體系,落實助學金、減免學費政策。對於殘疾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通過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普通學校就讀、兒童福利機構特教班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將義務教育階段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列為享受免住宿費的優先對象,對就讀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根據家庭困難情況開展結對幫扶和慈善救助。

此外完善法律援助機制,將就學、就醫、社會保障等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密切相關的權益保護事項納入法律援助事項補充範圍,開通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實行“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審批”三優服務。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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