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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再次為低收入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2019-11-20 09:09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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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緩解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的影響,繼今年8月之後,我省再次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為低收入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此次價格臨時補貼預計月發放資金1582.08萬元,將惠及37.87萬低收入群體。

根據青海省2019年10月份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中的食品價格同比漲幅數據,已達到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的啟動條件。11月15日,省民政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為低收入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的通知》,為全省城鄉低保對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簡稱優撫對象)、特困供養對象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再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按照“按月測算、按月發放”原則,此次發放標準為:城市低保對象、城鎮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每人每月57元;農村低保對象、農村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每人每月35元;分散特困供養對象每人每月85元;集中特困供養對象每人每月94元,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每人每月132元。當價格指數發生變化,發放標準由省民政廳另行通知。(記者 趙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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