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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第10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2019-11-23 09:19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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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10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00元 漲幅為13.3%

11月22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新聞發佈會,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就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全省統一1500元/月人,調整為1700元/月人;此次調整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我省1995年首次建立最低工資制度,此後,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情況,我省分別於1999年、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4年和2017年先後9次提高了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水平不斷提高。此次是第10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在原有的基礎上統一平均增加200元,增幅為13.3%。根據國家對我省小時最低工資計算標準的評估,我省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相對其月最低工資標準相對偏高,因此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暫不調整,繼續按照15.2元/小時人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對於穩定就業崗位、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低收入者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低收入勞動者的親切關懷,對於體現社會公平和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作用。(記者 陳晨 實習記者 鐘倩)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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