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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到2480元

2019-03-25 19: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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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3月25日電(記者 周蕊)上海人社部門25日宣佈,從4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420元調整到2480元,增加6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1元調整到22元。

根據相關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於月最低工資標準。需要説明的是,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即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勞動者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據悉,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城鎮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經濟發展水平、企業人工成本、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因素,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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