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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

2019-11-24 16:2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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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1月24日電(記者 葉婧)記者從山東省民政廳獲悉,山東將重點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將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與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相銜接,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需要動態調整。

山東提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成年後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將繼續享受基本生活費等相應福利待遇。已獲得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或者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且未達到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的,將實行補差發放,其他的按照補貼標準全額發放。

為解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改善他們的生存、發展條件,提升保障水平,山東細化了認定標準。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存在的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死亡或失蹤等情形進行了標準界定。

山東還優化了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認定流程。優化後,山東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身份認定的具體程序包括申請、查驗、確認及終止。其中,原本均需要15個工作日的查驗、確認程序,時限分別縮短至10個工作日、5個工作日。

據了解,在山東,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具有本地戶籍,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情形之一的兒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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