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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自2020年1月1日起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保將合併實施

2019-11-30 11:29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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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發佈了《江西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辦法》。根據安排,自2020年1月1日起,兩項保險在全省全面合併實施。

據悉,生育保險基金經審核確認後併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統一徵繳。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合併後,在職職工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費率仍為2%。

據省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醫療費用包含:因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含從懷孕至分娩住院期間所需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等,生育出院後3個月內因生育引起的疾病醫療費,以及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檢查、實施避孕節育手術、符合生育政策實施復通手術所需的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則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以個人身份參保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計發。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規定的産假期限執行。正常分娩的,按規定享受98天生育津貼;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第一項外,增加60天生育津貼;難産或實施剖宮産手術分娩的,增加15天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産的,享受25天生育津貼;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産的,享受42天生育津貼;懷孕滿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98天生育津貼;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享受3天生育津貼;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1天生育津貼;結紮或復通輸卵管的,享受21天生育津貼。

據了解,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自參保繳費30日後,女職工和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男職工未就業配偶參加居民醫保的,其生育醫療費用由職工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不得在居民醫保基金中重復報銷。

此外,在我省範圍內女職工連續繳費至生育時滿一年以上(含合併實施前的生育保險繳費時限)且生育後處於正常繳費狀態的,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參保職工退休後生育的,可繼續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待遇。(記者 鐘端浪)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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