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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規範信用評級 促進金融業穩健發展

2019-12-01 21:19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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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近日發佈《信用評級業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信用評級行業規範發展的政策導向,建立健全統一監管的制度框架。辦法與國際評級監管準則在加強外部監管、提高市場透明度、促進行業公平競爭、強化責任追究等方面相銜接。它的出臺將促進我國信用評級行業的規範發展,更好地發揮信用評級在風險揭示和風險定價等方面的作用,促進我國金融業穩健發展。

辦法主要涵蓋4個方面:一是建立市場化約束機制。弱化事前監管,信用評級機構完成機構備案後再向相關部門申請業務資質,有助於信用評級機構開展充分的市場競爭。二是以事中、事後管理為重點。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在獨立性、透明度、利益衝突管理、評級程序規範等方面的監管,要求信用評級機構進行充分信息披露,便於市場各方對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質量、評級技術、人員配備、從業經驗等做出比較和判斷。三是健全符合管理實際的監管模式。基於現有監管格局,明確人民銀行為信用評級行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證監會為業務管理部門,依法實施具體監管。辦法作為行業基本監管規則,與分市場、分品種的業務管理規則相補充,既建立了統一監管框架,又體現了各業務管理部門評級監管的相對獨立性。四是明確相關部門的監管權及各方法律責任。(記者 王觀)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曹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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