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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上線試運行全國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數據庫和甲一級資質單位在線管理系統的通知

2019-12-08 09:53 來源: 文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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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文物局關於上線試運行全國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數據庫和甲一級資質單位在線管理系統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9〕12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局(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物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國家文物局《關於印發〈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物保發〔2014〕13號)等有關規定,為加強文物保護行業隊伍建設,規範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管理,經研究,我局決定在“國家文物局綜合行政管理平臺”上線試運行“全國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數據庫”(以下簡稱“數據庫”)和“文物保護工程甲、一級資質單位在線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模塊,開展全國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從業信息填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數據庫填報對象

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包括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和監理甲、乙、丙級資質單位,文物保護工程施工一、二、三級資質單位)。

二、數據庫填報時間

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6月6日為集中填報時間,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12月6日,我局將組織對尚未填報的資質單位情況進行核實(以2020年6月6日0時為截止時間),並通過該數據庫對核實、處理情況予以公開。2020年12月6日後,數據庫將常態化運行,各資質單位應及時填報更新的從業信息。

三、數據庫填報更新基本流程

各資質單位通過我局綜合行政管理平臺註冊並完成信息材料填報。

(一)註冊

資質單位在數據庫註冊時,須填報基本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經辦人信息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單位信息變更尚未完成的,應按程序抓緊履行變更手續,確保填報信息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一致後再行註冊。

(二)填報材料要求

按照數據庫從業信息填報表單的要求,資質單位應逐項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並上傳證明材料。填報的業績、人員及獲獎情況須符合《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一經發現填報材料弄虛作假,我局將予以嚴肅處理。

(三)填報材料初核

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資質單位填報材料審核工作。應結合文物保護工程檢查、資質單位年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重點核查單位業績、人員隸屬及是否存在不良行為記錄等情況。轄區以外的業績,以項目所在地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批復、驗收文件、業主單位證明材料及合同為準。

(四)填報材料復核

我局將組織專業機構對通過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審核的資質單位從業信息進行復核,復核通過後,資質單位從業信息即更新錄入數據庫,並告知該資質單位及其所在地省級文物行政部門。

四、甲、一級資質的申請及變更基本流程

資質單位完成數據庫更新後,即可通過管理系統開展甲、一級資質的申請及變更工作。甲、一級資質申請由資質單位按照管理系統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後(數據庫中已填報的從業信息無須重復填寫),直接在線發送國家文物局進行審批辦理。國家文物局將定期進行匯總評審,並在國家文物局官方網站和綜合行政管理平臺進行集中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後未收到反對意見的,在上述網站正式對外公佈名單。對未通過審批的單位,國家文物局將逐個回復不予通過的具體意見。甲、一級資質變更申請也由資質單位在管理系統填報信息後直接發往國家文物局,變更申請為逐項辦理回復,且不設公示期。上述行政審批結果將及時更新到數據庫中對外公開。

五、其他要求

(一)數據庫和管理系統是我國文物保護工程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相關從業信息將作為資質單位從業信用記錄的核心內容,向全社會永久公開。數據庫將對外公開資質單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稱、地區、資質等級和範圍、法定代表人、註冊資金、地址、單位性質和資質人員名冊等,2020年12月6日後將公開資質單位的業績信息,相關管理規定另行通知。

(二)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應高度重視數據庫填報工作,將此通知及時轉發至各資質單位,認真組織資質單位如實、及時填寫及更新從業信息。

(三)數據庫和管理系統試運行期為6個月,如無較大調整,試運行期結束後自動轉為正式運行,不再另行發佈通知。

聯絡人: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與考古司文物處  葉思茂 姚丞

電 話:010-56792076 / 56792085

傳 真:010-56792133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2019年11月29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