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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推行企業信用修複製度

2019-12-09 08:41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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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出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修復暫行辦法》明確,符合條件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可以申請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該辦法適用於對已經履行法定義務且社會危害性較小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信用修復。嚴重違法失信企業,是指在海南省行政區劃內登記註冊,因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及時補報並公示年度報告後未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以致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

適用信用修復的企業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補報年度報告後的年度均按照規定的期限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積極配合登記機關對補報並公示的年度報告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全部為“未發現問題”“未發現本次檢查涉及的經營活動”或者“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

企業信用修復按照企業申請、受理審查、檢查核實、批准決定、立卷歸檔等程序進行。

據了解,今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登記管理條例》,在全國率先以自貿區立法的形式規定了企業信用修複製度。(記者 羅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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