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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租房管理納入社區治理體系

2019-12-11 08:25 來源: 安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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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納入社區治理體系
應配備專職人員,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髮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將公租房運營管理納入社區建設和社區治理體系,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基層治理服務功能,強化黨建引領,推進共建共治共享,不斷提高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水平,切實增強保障對象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意見》指出,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公租房産權單位是公租房運營管理的責任主體,可採取直接管理、委託代管、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運營管理。同時,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企業或其他機構參與公租房管理服務,不斷提高公租房運營管理專業化、社會化、規範化水平。而承接公租房運營管理的企業或其他機構,要明確管理內容、制定服務標準、細化工作流程,並向保障對象公開。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對公租房運營管理實施績效管理,以保障對象的滿意度為重點制定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定期評價和實施動態管理。

為了規範運營管理服務,《意見》明確,承接主體應根據公租房運營管理的需求配備相適應的專職人員,原則上集中連片的公租房小區每500戶不少於1人,分散佈置的公租房每300戶不少於1人。承接主體應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及時發現轉借、轉租以及擅自調換所承租公租房;損毀、破壞或擅自裝修所承租公租房;擅自改變所承租公租房用途和結構;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未在公租房居住;佔有公共部位、在公租房內從事違法活動、有安全隱患等違法違規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向住房保障、公安等部門報告。此外,公租房騰退後,原則上承接主體應在15日內完成維修養護,達到重新配租的條件。(記者 何珂)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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