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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穩中有漲護民生

2019-12-12 07:47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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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省份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
最低工資穩中有漲護民生

臨近年關,一些省份陸續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引發各界廣泛關注。11月份,河北、遼寧開始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近日,福建省人社廳也印發通知,決定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截至2019年11月份,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專家指出,最低工資標準“穩中有漲”,既能切實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實際收入,又對整個就業市場有促進作用,穩穩地兜住了民生底線。

連續多年穩步上調

最低工資標準,被視為一項“兜底”指標。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實踐中,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企業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等。

據介紹,根據原勞動保障部于2004年3月1日起實施的《最低工資規定》,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是在綜合考慮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職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水平、失業率等因素的基礎上得出的。實踐中,各地最低工資標準連續多年穩步上漲。以北京市為例,1995年最低工資標準為210元/月,到了2005年底就已經上漲至580元/月,2015年中則升至1720元/月,如今是2020元/月。

橫向看,目前上海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全國最高,為2480元/月;北京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全國最高,為24元/時。在河北、山東、福建、吉林、陜西等內部發展差距較大的省份,最低工資通常分為三到四個檔次。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蘇海南指出,中國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收入水平有較大差別,因此各地最低工資標準自然也會有一定差距。

家住天津市西青區大寺鎮的老陳還有1年就要退休了。從7年前開始,他就在當地一家國企提供的公益崗工作,最低工資標準是他工資收入的重要參考。“像我們這批下崗職工,臨近退休前的幾年很難熬。既難以從事高強度勞動,又需要按年繳納養老保險。最低工資標準越來越高,一方面直接增加了我們到手的收入,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我們順利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是個好政策!”

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在北京從事設計工作的王明亞每月收入超過1萬元,最低工資標準高低對他的實際收入影響並不大。不過,其實際收入中的基本工資部分為2200元,採用的是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我這邊實際上主要是看績效工資。即便最低工資不高,如果績效可觀,還是可以拿到滿意的收入。”王明亞説,儘管如此,自己仍支持國家逐年調升最低工資標準,畢竟最低工資標準有著重要的參考意義和象徵意義,代表了對勞動者的基本保障。

吳雨在一家大型互聯網企業從事人力資源工作多年,對薪資業務十分熟悉。據她介紹,互聯網企業員工主要來自校園招聘和社會招聘,前者薪資水平主要參考應屆生在行業內的平均工資標準,後者主要參考應聘者上一家單位或其他互聯網競爭對手所給出的薪資水平,通常並不會直接參考最低工資標準。不過,國家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與企業薪酬標準的確定卻是原理互通的。

“從社會來看,國家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目的在於提高低收入就業者的薪資福利水平,保障與改善民生;對企業來説,薪酬水平的調整關鍵是要招攬人才、留住人才。在實踐中,業務部門將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要提出人才需求,然後再由我們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深入調研,綜合考慮社會整體薪資水平、特定類型人才在特定時期的薪酬水平以及企業支付能力等,最終形成整體方案。”吳雨對本報記者説。

上海社會科學院智庫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李淩指出,儘管一些職場年輕人的工資遠高於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標準變動似乎與他們無關,但也不能認為最低工資標準不重要了。“一方面,最低工資具有法律效力,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能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有利於激發勞動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是一個社會分配公平公正的重要體現;另一方面,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也會直接影響企業成本,從而對僱員結構産生影響。”李淩説。

呵護民生兼顧企業發展

最低工資直接關係到老百姓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生活。劉暢是吉林省四平市一家醫院的護士,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劉暢告訴記者,自己作為獨生子女,目前正處於“上有老下有小”的狀態,生活壓力大,因此最低工資標準能否上漲將直接關係到自己的生活質量。“我的基本工資每月1500多元,就是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線。這個標準上浮了,我們的基本工資也會上浮。因此,我平時十分關注最低工資標準變動情況。”劉暢説。

那麼,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越高越好”呢?

專家表示,最低工資是一項具有“兜底”性質的社會政策,也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的重要體現。“根據我們以往的研究,提升最低工資對於提高低收入群體的工資水平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但同時我們也應當注意,過度提高最低工資,可能會對低收入群體尤其是低收入年輕勞動力的就業産生擠出效應,從而降低低收入群體的就業率。從發展經驗而言,最低工資大約是本地區社會平均工資的40%左右為宜,而且應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失業率等指標的變動每隔一段時間調整一次。”李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説。

李淩進一步指出,對於企業工資增長,總體原則是,工資增長的前提是勞動生産率的同步提高。只有這樣,工資增長才不會成為企業的負擔。在實際操作中,各地政府都會結合當地勞動力市場的供求變化發佈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包括工資增長的上線、下線和平均指導線,最低工資的調整是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制定的重要依據。因此,最低工資的設定需要廣泛徵求諸如餐飲、物流、批零等行業內各類僱主和僱員的意見,應與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社平工資、最低生活保障補助、失業保險金標準等建立聯動機制,從而科學合理地制定最低工資標準,妥善處理好促進企業發展與保障勞動者報酬權益之間的關係。(記者 王俊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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