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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建立煤礦安全監管三項機制

2019-12-14 09:19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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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2月12日從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獲悉,寧夏積極履行地方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建立《自治區煤礦安全分級分類監管辦法(試行)》《自治區煤礦安全生産重要事項報告制度(試行)》《自治區煤礦安全生産暗查暗訪工作制度(試行)》三項制度,明確煤礦安全監管主體,拓寬監管執法思路,促全區煤礦安全監管工作法制化、規範化。

寧夏按照分級屬地監管原則,根據煤礦經濟性質、目前狀態,確定了自治區、市、縣三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名單,明確每一處煤礦企業的安全監管主體,並提出在市級範圍內可以統籌安排監管力量。該制度不僅是落實地方煤礦安全監管責任的重要舉措,也為解決當前我區煤礦安全監管存在的一些“腸梗阻”問題提供了執行依據和制度保障。推行分類監管模式,以安全風險管控為主線,綜合考慮煤礦安全管理、災害程度、生産佈局等因素,對轄區煤礦進行分類,確定不同類別煤礦的監管週期,最大程度減輕企業迎檢負擔,讓安全保障程度高的企業安心生産、安全保障程度低的企業立行立改;對煤礦企業涉及安全生産的重要事項、安全生産工作動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作出規定,便於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更好履行事中事後監管職責,確保履行監管職責底數清、情況明、措施準;堅持現場監管導向,充分發揮暗查暗訪作用,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對暗查暗訪人員組織、暗訪頻次、後續處置、工作紀律等作出明確規定,讓地方監管逐步從“幕後”走向“臺前”。(記者 張慈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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