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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迎接檢查?忙評比考核?“減負20條”把時間還給中小學教師

2019-12-16 16:3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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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6日電(記者 胡浩)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減輕中小學教師負擔進一步營造教育教學良好環境的若干意見》。教育部16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要減掉中小學教師不應該承擔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改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效率,把寧靜還給學校,把時間還給教師。


12月16日拍攝的教育部新聞發佈會現場。新華社記者 沈伯韓 攝

意見包括六個方面20條,明確了減負內容和主要舉措。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表示,減負不等於沒有負擔,中小學教師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必須承擔的職業負擔,是正常、合理和必要的負擔。意見明確要減掉的是中小學教師不應該承擔的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項。

任友群説,具體來説,一是要減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經過清理,確保對中小學的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在現有基礎上減少50%以上,清理後保留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二是要減社會事務進校園。對於扶貧任務,要充分運用校園和課堂,通過扶智方式為阻斷貧困代際傳遞多作貢獻;對重大專項任務,確需中小學教師參與的,由教育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對城市創優評先任務,原則上不得安排教師上街執勤或做其他與教師職責無關的工作;對於街道社區事務,要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情況下,積極吸引中小學校參與社區建設相關活動;對於教育宣傳活動,可根據實際需要合理融入教學安排,不得重復安排;對於強制攤派無關事務,堅決杜絕,不得隨意讓學校停課出人出場地舉辦有關活動。三是要減報表填寫工作。四是要減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事宜。對於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除人社部門依法依規開展的培訓之外,避免安排中小學教師參加無關培訓活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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