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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強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工作

2019-12-19 09:0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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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紅色遺産、弘揚紅色文化、傳承紅色基因,省民政廳、省文化和旅遊廳日前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堅持先行保護、逐步修繕、長效管理、合理利用的原則,統籌推進革命遺址保護利用工作,加快推進老區建設發展。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民政(老區)、文物部門組織對本地區革命遺址定期開展調查,全面掌握維護保存狀況和管理使用情況,摸清底數。建立革命遺址基礎數據庫,修訂完善革命遺址名錄和保護檔案,並根據革命遺址的保存狀況進行分類統計,做好數據整理、繪製分佈地圖,推進革命遺址資源信息開放共享。

同時,堅持管理預防和修繕搶救並重,統籌考慮各類革命遺址的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史料價值及搶救需要程度,建立革命遺址保護修繕項目儲備庫,綜合採取保護修繕措施。加強日常保養和巡查監測,特別要確保重大事件、重要會議、重要機構、重要人物的舊址遺址和故居不發生損毀,及時對存在重大險情的革命遺址進行搶救性修復。修繕過程中應堅持革命遺址本體及其周邊環境的整體保護,注重延續原來的風貌。

民政(老區)、文物部門要把革命遺址保護利用納入年度重點工作任務考核,落實屬地革命遺址的保護管理責任人,逐一簽訂保護責任協議。保護管理責任人必須履行日常維護、保持原貌,落實防火、防水、防盜、防蟲、防塌措施,配合普查檢查等義務。(記者 潘園園)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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