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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投資集團原總經理張春雷受賄獲刑8年

2019-12-19 11: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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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2月19日電(記者 張紫赟)安徽省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下午對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張春雷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經查,張春雷于2010年至2016年擔任安徽省投資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883萬餘元,為他人在貸款業務上提供幫助。

法院審理認為,張春雷利用職務便利,先後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同時,他主動投案自首、真誠悔罪,積極退繳全部違法所得,自願認罪認罰。綜上情節,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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