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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印發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

2019-12-26 09:39 來源: 水利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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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部黨組“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強化水資源監管,規範監督檢查行為,近日,水利部印發了《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以水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為依據,緊緊圍繞“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各個環節實施全過程監管,著重強化對監管部門依法履行水資源管理職責的監督。

《辦法》明確,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對象為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其他行使水行政管理職責的機構及其所屬企事業。水利部、流域管理機構和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權限,均承擔相應層級監督和內部監督職責。

《辦法》規定,監督重點圍繞落實水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職責的情況,主要包括水量分配、用水總量控制、取水許可(取水口監管)、生態流量管控、水資源費(稅)徵收有關工作、地下水管理、飲用水水源保護以及水利部水資源管理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辦法》明確,水資源管理監督檢查主要採用飛檢、檢查、考核和調查等四種方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明確了53個水資源管理方面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據問題産生後果的嚴重程度,將問題等級劃分為一般、較重、嚴重三類。按發現問題的嚴重程度,分別規定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責任分類標準以及相應追究方式。

《辦法》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水利行業監督體系,為水利部及流域機構開展水資源監督檢查提供了政策依據。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對各級水行政管理部門落實水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嚴格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推進國家水資源管理各項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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