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用“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權利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出臺

2019-12-28 16:2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田曉航、屈婷)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該法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人民的健康權利從此有了立法保障。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共分十章110條,涵蓋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藥品供應保障、健康促進、資金保障等方面內容,凸顯“保基本、強基層、促健康”理念。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17年12月、2018年10月、2019年8月和12月分別對該法草案進行了審議。

為了增強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和健康促進各項措施的制度剛性,多項“制度”被寫進這部法律。例如,國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獲得健康教育的權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養。國家實行預防接種制度,加強免疫規劃工作。

該法還融入了多項醫改成果。例如,國家推進基本醫療服務實行分級診療制度;國家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國家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醫療衛生機構。

為積極應對當前慢病負擔重、重大傳染病防控形勢嚴峻等突出健康問題,必須關口前移,採取有效干預措施。該法將健康促進專辟一章,提出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國家將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國家組織居民健康狀況調查和統計;國家制定並實施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的健康工作計劃,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服務。

暴力傷醫、藥品質量、院前急救……對於群眾關切,該法也作出回應。例如,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公共場所應當按照規定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設施。

專家認為,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搭起衛生健康領域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體現了衛生健康工作理念從以治病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轉變。該法及時出臺,有利於鞏固醫改成果、發展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提升公民全生命週期健康水平,對於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祁培育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