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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提出十條舉措 加強城市困難群體兜底保障工作

2020-01-02 08:26 來源: 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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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全省城市困難群體兜底保障工作,確保青海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019年12月30日,省民政廳會同省財政廳等六部門下發了《關於加強城市困難群體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對全面做好全省城市困難群體兜底保障工作提出10條具體措施。

《通知》強調,要以兜底保障城市困難家庭基本生存權益為主線,強化部門協同,創新服務機制,提升服務效能,通過政府幫扶和自食其力相結合的方式,提高城鎮困難家庭生活水平,全面實現共同富裕。

——加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將農村貧困人口實施的低保政策全部覆蓋到城市困難群體上,並對重新就業或創業後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實施“低保不少於一年漸退”機制。

——全面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加大對城市困難家庭的臨時救助力度,發揮“兜底、救急”作用,幫助其緩解陷入生活困境之急、解除創業就業後顧之憂,切實兜住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強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落實。將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特困供養範圍,全面落實特困人員生活補助和護理補助政策,確保“應養盡養、應救盡救”。

——加強殘疾人福利政策。科學整合現有民政服務資源,積極開展殘疾人托養服務和社會力量參與扶弱助殘項目,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愛殘疾人的良好社會氛圍。

——全面做好醫療救助工作。全面落實資助參保、門診救助、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切實減輕城市困難群眾看病就醫負擔。

——加強就業和社保工作。明確了城市困難人員的就業崗位、繳納保險、社保補貼等具體措施。對城市低保家庭和殘疾應屆畢業生落實求職創業補貼等相關政策提出明確要求。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住建部門要認真落實城鎮住房保障政策規定,做到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加大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無房外來務工人員住房保障力度。

——加強教育資助和技能人才培養。教育部門要針對城市困難學生完善教育資助體系、拓寬中職升高職通道、實施職業教育。

——分類發揮各類資源幫扶作用。要從工會幫扶、公益慈善幫扶、政府購買服務三個方面做好城市困難群眾多方位、多層次的服務保障工作。

——加強各項制度間的銜接。為充分釋放各項政策效能,對進一步加強城市低保、就業、困難職工制度間的銜接提出明確要求。(記者 趙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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