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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檢察發佈疫情防控期間涉檢察訴訟具體工作事項公告

2020-01-30 17: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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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30日電(記者 熊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如何提出控告、申訴?律師何時可以閱卷?針對社會關切,3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發佈疫情防控期間涉檢察訴訟具體事項公告。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全市各級檢察院將在2月3日恢復日常辦公。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1日期間來檢察機關閱卷的,順延至2月3日後安排。全市各級檢察院正逐一電話聯絡此時間段預約閱卷的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並告知延期。

對於在春節假期提交訴訟業務辦理、訴訟流程查詢等申請的,全市各級檢察院將在2月3日後及時辦理回復。請相關人員保持預留的聯絡電話暢通,以便及時溝通聯絡。

為保障各級檢察院檢察服務中心和司法辦案區域公共衛生安全,疫情防控期間,如訴訟參與人確需來檢察機關的,請佩戴口罩並在安檢口接受體溫檢測。全市各級檢察院將配備防護、消毒用品和設備,及時對卷宗、設備、場所等進行相應消毒處理。

北京檢察機關建議當事人、訴訟參與人使用北京檢察網、“掌上京檢”手機App(安卓版)、“北京檢察”微信服務號、“京檢在線”微信公眾號或電話等方式,查詢案件訴訟進程、提出閱卷或聽取意見申請;可以通過郵寄方式遞交訴訟材料;可以通過12309熱線和12309中國檢察網提出控告、申訴。

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因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參與訴訟的,應及時告知承辦檢察院。全市各級檢察院將依法延長辦案期限或者建議法院延期審理、中止審理,並及時告知相關訴訟參與人。對因春節假期延長而辦案期限臨近屆滿的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等各類案件,全市各級檢察院將嚴格遵守辦案期限規定,依法及時辦理。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檢察機關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嚴懲隱瞞、謊報疫情,未及時採取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擴散等失職犯罪;嚴懲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犯罪和生産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産品藥品的犯罪;嚴懲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傳播病毒、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造成嚴重後果的犯罪。依法受理關於各類危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立案、偵查和審判活動違法情況的舉報,及時開展檢察監督,努力為疫情防控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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