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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價賣口罩遭罰 天津向價格違法行為亮劍

2020-02-01 11: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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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天津2月1日電(記者 栗雅婷)一隻進價12元的KN95口罩被抬高到128元銷售,被罰300萬元;10元/袋的口罩僅4分鐘後就改成15元/袋銷售,沒過幾天又漲到20元/袋,被罰50萬元……30日,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公佈了一批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典型案件,向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不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亮劍。

1月26日,天津市津南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旭潤惠民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柳盛道分公司進行檢查。當事人以12元/只購進KN95口罩抬高至128元/只銷售;以進價15.2元/盒購進片仔癀防霧霾口罩(成人1隻裝)抬高至58元-78元/盒銷售。27日,津南區市場監管局將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當事人,擬處以30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將當事人哄抬價格涉嫌經濟犯罪有關線索移送公安部門。

1月27日,南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職權對天津市廣匯豐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于21日以10元/袋價格銷售口罩,僅過4分鐘後以15元/袋銷售同一批口罩,26日又漲到20元/袋,連續多次推高價格。29日,南開區市場監管局將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送達當事人,擬作出警告、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天津市濱海新區濱瑞大藥房有限公司也存在哄抬物價行為,當事人以進價3倍左右的價格銷售各類口罩。1月28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予以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處理。

經查,還有包括天津市隆興大藥房有限公司、天津市旭潤惠民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等28家經營者在銷售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的經營活動中,存在不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28家企業名單已予以公開曝光。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在1月26日發佈《天津市市場監管委關於維護防疫用品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的公告》,明確表示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銷售防疫用品發生的價格違法行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典型案例予以公開曝光。

為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天津市市場監管委疫情防控期間實行有獎舉報,最高獎勵金額達1萬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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