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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月2月應繳社保費暫延至3月底

2020-02-02 09:06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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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本市暫定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佈通知,允許參保企業和個人延期辦理業務。

本市暫定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可根據疫情情況繼續放寬時限要求並向社會通告,延長期間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正常享受。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未按時辦理職工參保登記、繳費等業務,允許疫情結束後補辦,補辦應在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完成,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通知》要求,根據疫情防控應急工作要求,各社保經(代)辦機構應盡最大可能提供“不見面”服務,從源頭上減少經辦大廳現場人員流量、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本市還將開闢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工傷保障綠色通道。對已參保並被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將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優先處理,並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精減證明材料,開闢工傷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時落實相關待遇,提供優質高效的疫情防控工傷保險服務。(記者 代麗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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