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海南出臺全面支持抗擊疫情工作十項稅收措施

2020-02-05 09:35 來源: 海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對生産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藥品、防護消殺製劑用品、檢測儀器等疫情防控物資的納稅人,原則上不限制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

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暫緩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支持部分企業實施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

記者2月4日從省稅務局獲悉,為全力支持我省各行業打贏疫情防控戰,省稅務局制定了《全面支持抗擊疫情工作十項稅收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重點環節工作開展,保障疫情防控重點行業企業平穩渡過難關,切實規範和簡化稅收徵管程序,大力推行“不見面”納稅服務措施。

支持疫情防控物資供應。疫情防控期間,對生産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藥品、防護消殺製劑用品、檢測儀器等疫情防控物資的納稅人,原則上不限制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保障納稅人發票使用。

支持一線抗疫醫護人員。疫情防控期間,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暫緩開展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後續工作採取簡化流程、專人輔導填報等措施,最大力度支持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投身一線抗擊疫情工作。

此外,省稅務局從具體稅收優惠上支持居民生活物資供應,支持各界公益捐贈,支持企業科研投入。支持部分企業實施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大力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支持經營困難企業。大力推行“不見面”納稅服務措施,全面落實我省“無稅不申報”制度,積極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落實好“容缺辦稅”工作機制、管理好“企業信息共享平臺”、執行好“警稅共治規範”和“免罰清單”,用制度為海南自貿區、自貿港建設保駕護航。(記者 王培琳 通訊員 曲易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