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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二十五條新政為中小企業紓困助力

2020-02-07 11:06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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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6日,我省印發《遼寧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生産經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財政貼息、稅收減免、返還社保費、減免房租等25條舉措,促進中小企業在防疫中發揮作用,健康經營、平穩發展。

《通知》指出,要保證與疫情防控、群眾生活必須相關的企業正常開工開業。重大項目、重大工程也要儘快開復工。建立企業幫扶機制,通過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等方式及時解決企業困難。對重大事項,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快審快批。對多生産的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全部由政府兜底採購收儲。

《通知》強調,對國家確定的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貸款,中央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50%給予貼息,省財政再給予25%貼息,期限最多1年;對我省確定的該類企業,省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75%給予貼息,期限也不超過1年,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鼓勵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降低擔保費率至1%及以下。

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金融機構不能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各地應利用“飛地經濟”等專項資金,優先支持區域內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新投資項目建設,可適當提高固定資産投資補助比例。

《通知》規定,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的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3月底。旅遊、住宿、餐飲等受損嚴重行業,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徵收期延長至6月底。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通知》規定指出,對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徵收。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企業免徵增值稅;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暫退旅行社部分服務質量保證金,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可免收1個月房租。對生産醫用口罩、醫用外科口罩等醫療器械産品的中小企業免收註冊費。

《通知》還提出,要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及時制止擅自設卡攔截、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積極組織相關中小企業針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開展應急科研攻關。對已成為失信主體的疫情防控領域企業,開闢信用修復綠色通道。

《通知》指出,政策措施執行期暫定為自發佈之日起的3個月。(記者 孫大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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