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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24條措施全力支持各類生産企業復工復産

2020-02-07 19: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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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2月7日電(記者 董建國)記者從福建省政府獲悉,福建省最新出臺一攬子措施,要求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産企業復工復産。

據了解,措施共24條,圍繞加強金融服務保障、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降低運營成本、支持企業增産增效、加大援企穩崗力度等多方面推動企業復工復産。

在加強金融服務方面,提出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設立防疫專項信貸資金,對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不得隨意下調信用評級和貸款風險分類,不得隨意壓縮貸款規模和授信額度。

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在中央財政貼息的基礎上,省財政再給予50%的貼息支持,對福建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貸款,省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50%給予貼息;省財政安排5億元資金,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給予貸款貼息;降低信貸融資成本,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比去年同期降低1個百分點左右。

在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方面,福建省提出減輕中小企業稅費負擔,中小企業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減徵或者免徵;納稅人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以申請延期繳納稅款;中小企業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的,可延期繳納社會保險費。

在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方面,福建省明確對承租國有經營性房産的中小企業,可以免收或減半收取3個月左右的房租;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不低於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

福建省還明確支持企業增産增效。支持疫情急需防控物資生産企業快速擴大産能,在疫情期間增加的生産運營成本予以補助;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或農産品網絡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按銷售額的1.5%給予獎勵;對利用電商平臺開展進出口業務,2020年首季度交易額增長超過300萬元的企業,按交易額的2%給予獎勵;對已與國有企業簽訂合同的中小企業,受疫情影響確實無法按時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適當延長合同履行期限。

福建省還提出2020年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支持企業引工穩工,對連續生産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為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産企業引進勞動力的,提高用工服務獎補標準,對堅持在生産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生活補助;加強企業復工服務,在疫情時期為企業提供信貸融資、減稅降費、人才用工、法律諮詢等服務。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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