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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臺“18條”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2020-02-10 09:40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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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稅費、房租,延繳社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我省出臺“18條”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

2月8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有關政策措施的通知》,從減輕企業負擔、強化金融支持、加大財稅支持、加大穩崗支持四方面出臺18項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共渡難關。相關政策即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6個月。

通知提出,為降低企業生産成本,1月1號到6月30號,全省工業用水價格、用天然氣價格均下調10%。對承租國有資産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企業,3個月房租免收、6個月房租減半。對受疫情影響、授信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機構要通過適當降低利率、減免逾期利息、調整還款期限和方式,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已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的,財政部門繼續給予貼息支持。

減免相關稅費。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準,依法減徵或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産稅。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報省級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産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最長不超過12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者黃璐、吳文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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