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海關推出“政策包”助外貿企業復工復産

2020-02-16 17:00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2月16日電(記者 劉紅霞)為支持外貿企業復工復産,海關總署16日推出一份“政策包”,涉及進口、出口、企業註冊登記等諸多方面。

記者查閱海關總署當天發佈的公告發現,進口便利舉措主要涉及生産設備和原材料、農産品和食品、特殊醫療物品等。

公告指出,對企業生産急需進口的機器設備、原材料做到快速驗放,如需實施查驗的,提高機檢比例,減少開箱檢查。加快農産品、食品準入進程,壓縮檢疫審批時長,對符合要求的申請隨報隨批。在重點口岸開闢農産品、食品進口“綠色通道”,實行24小時預約通關。

公告説,以疫情防控為目的進口用於治療、預防、診斷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製品、試劑等特殊醫療物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口岸海關憑主管部門證明直接驗放。

出口方面,公告指出,海關將優化出口前監管,提供便捷出證服務,有針對性地做好出口貨物檢疫證書、處理證書、原産地證、衛生證書等出具工作。加快出口備案企業審批流程。加強對企業進行國外技術貿易措施專項培訓,為企業順利出口提供支持。

公告明確,對企業註冊信息發生變更的,除企業名稱需要通過網上提交變更申請外,其他註冊信息暫無需申請變更,待疫情結束後再行辦理相關手續。指導企業規範管理,減少進出口報關差錯,避免發生程序性違規。

公告還指出,對加工貿易企業(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因延遲復工造成加工貿易手(賬)冊超期核銷的,深加工結轉、內銷徵稅等各類申報業務超過規定時限的,主管海關憑企業説明辦理延期手續,企業事後補交有關材料。

對於需要核銷的保稅手(賬)冊,一般不下廠盤點,海關根據企業盤點申報數據辦理核銷手續,企業留存相關資料。海關對具備條件的企業,採用遠程視頻連線、文件數據電子傳輸等非現場的方式實施稽查,減少下廠次數,降低對企業生産經營的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還明確,對企業和個人涉及疫情防控物資的行政案件,從簡從快處理。一般不對涉案貨物、物品、運輸工具、賬簿材料實施扣留。當事人書面承認違法事實,並有查驗、檢查記錄等關鍵證據能夠相互印證的,海關可作為證據使用。經當事人同意,可以採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行政處罰法律文書。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龐博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