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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治療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2-19 09:23 來源: 衛生健康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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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治療管理工作的通知
肺炎機制綜發〔2020〕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

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嚴重精神障礙患者也不可避免地受到疫情影響。據統計,目前已有323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被確診患新冠肺炎,有43名為疑似患新冠肺炎,範圍涉及全國17個省份,病例分佈以武漢市為主,孝感市、黃岡市也有部分病例,其他地區以散發為主。為落實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的總體部署,各地應當做好疫情期間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工作,加強住院和居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和社區照護,防範院內感染,降低患者肇事肇禍風險。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疫情防控,防範院內感染

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院內感染應對預案,儲備防護物資,與當地具有新冠肺炎診療能力的綜合性醫療機構建立聯絡會診機制;開展全員培訓,加強新冠肺炎症狀和發熱監測;疫情期間,落實院內感染各項防範措施,減少探視預防感染,做好病區清潔和消毒管理。有條件的機構,設立發熱病區,改造醫務人員和患者通道,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對新入院患者應當進行門診篩查,詳細詢問新冠肺炎流行病學接觸史,做好相關檢查。對住院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現有疑似或者確診新冠肺炎的,當應立即採取隔離措施,將患者轉診到定點醫院治療,並及時向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報告。對暫時無法轉出到定點醫院的確診患者,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應當立即設置發熱病區,請具有新冠肺炎診療能力的綜合性醫療機構派員會診。同時,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應當立即採取措施,隔離密切接觸的醫務人員和患者醫學觀察14天,並徹底消毒病房。

二、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罹患新冠肺炎後的治療照護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鄉鎮(街道)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以下簡稱綜合管理小組)要安排人員,加強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定期訪視。對出現發熱或者肺炎疑似症狀的患者,綜合管理小組應當及時協助將其送往就近的發熱門診就診,如確診新冠肺炎或者疑似感染入院治療的,應當告知相關醫療機構患者既往精神疾病史和目前治療情況。

收治患新冠肺炎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機構,如不具備精神科疾病診療能力,應當及時請精神科醫師聯絡會診。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指定轄區內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承擔對應的聯絡會診工作。

三、做好居家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管理治療和社區照護

綜合管理小組要密切關注居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服藥情況,可採取網絡視頻、電話溝通等方式與患者和其家屬進行聯絡,主動做好社區管護和服務。對在封閉管理區居住的患者,要主動了解患者服藥需求,協助採取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郵寄藥品,或將藥品送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管理小組代取藥、送藥上門等方式,幫助患者持續藥物治療。

要切實落實精神科醫師與社區精防人員點對點技術指導,對於出現明顯精神症狀、情緒暴躁、或行為衝動等病情不穩定患者,綜合管理小組可聯絡上級精神衛生醫療機構,通過電話、網絡諮詢等方式,由精神科醫師給予居家患者提供遠程醫療服務。對於需要緊急處置的患者,綜合管理小組應當協助送至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就醫。

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
(代章)
2020年2月1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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