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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1條稅收措施助力企業復産擴能

2020-02-20 09:54 來源: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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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落實給力、非接觸式辦稅添力、疫情防控加力
21條稅收措施助力企業復産擴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聚焦優惠政策落實要給力、非接觸式辦稅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三力”要求,于2月14日下發《關於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的通知》,共21條(以下簡稱“21條”),並要求全省稅務系統層層壓實壓牢政治責任和主體責任,全系統“一盤棋”聚焦優惠政策落實,進一步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

落實落細稅收優惠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産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省多數企業沒有復工復産,不能按時申報納稅。

企業的疑慮正是稅務部門此次服務的重中之重。事實上,早在1月31日,我省稅務部門就發文,將2月份的法定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並在《山西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中,再次下調我省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對因逾期申報“免滯納金”“免行政處罰”“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等舉措,讓納稅人倍感溫暖。

政策部署好,關鍵在落實。對全省納稅人而言,再好的減免政策,只有落到實處,才能化為實實在在的“真金白銀”。

在全面落實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項稅費優惠政策中,一是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新出臺的支持防護救治、支持物資供應、鼓勵公益捐贈、支持復工復産等4個方面的涉及“六稅”“兩費”的12項政策、《山西省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若干措施》以及各地在法定權限範圍內出臺的其他支持疫情防控的稅費優惠政策。二是積極發揮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和彙編的作用。稅務總局編制發佈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後,省稅務局及時梳理現行與疫情防控密切相關的稅費政策措施,編制發佈了《疫情防控稅費政策措施彙編》,並根據政策調整情況,適時進行更新。三是依法加強納稅人、繳費人權益保障。對受疫情影響逾期申報或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免予行政處罰,相關記錄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疫情防控期間,對逾期未申報的納稅人,暫不按現行規定認定非正常戶等。四是切實加強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評估。通過績效考評和專項督查等方式,加強對支持疫情防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嚴明紀律要求,確保政策執行不打折扣等。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稅務機關將不折不扣落實這些優惠政策,確保納稅人、繳費人應享盡享、應享快享。同時,進一步落實落細前期國家實施的更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措施,鞏固和拓展政策實施成效,為疫情防控提供更大支持。

用心用情優化辦稅繳費服務,營造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辦稅繳費環境

當前正值企業陸續復工復産期,用心用情優化辦稅繳費服務就是為最大限度減少納稅人、繳費人聚集,防止疫情擴散,按照“四步走”的步驟,優化辦稅繳費服務,確保納稅人和繳費人安全、高效、便捷辦稅繳費。

第一步是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延長申報納稅期限;第二步是按照“盡可能網上辦”的原則,優化電子稅務局功能,拓展非接觸式網上辦稅繳費範圍;第三步是對納稅人、繳費人在辦稅繳費過程中遇到的個性化問題和需求,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微信等渠道給予耐心細緻解答,爭取幫助解決;第四步是對確需到辦稅繳費場所辦理業務的,引導其先到自助辦稅服務終端進行辦理,自助辦稅服務終端無法辦理的,稅務機關通過主動預約服務,錯期錯峰辦理,並做好辦稅服務廳防護工作,確保納稅人、繳費人安全辦理、放心辦理、高效辦理、快捷辦理。

具體為:明確網上辦稅繳費事項,即對照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涉稅事項網上辦理清單,將全省辦稅服務廳“線下”業務事項優化至電子稅務局“全程網上辦”辦理,梳理和發佈網上辦稅繳費事項清單,按照全程網上辦和線上線下融合辦等類型,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線上服務。各級稅務局積極告知納稅人、繳費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事項清單、辦理條件、辦理方式。

拓寬非接觸式辦理渠道,盡可能採取不見面方式辦結。拓展網上辦稅繳費範圍。按照“盡可能網上辦”原則,結合全省實際,積極拓展豐富網上辦稅繳費事項,實現發票票種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初始發行(含稅務UKey發放)、發票領用、稅(費)種認定、留抵退稅等更多業務從辦稅服務廳向網上轉移,進一步提高網上辦理率。完善辦稅進度查詢功能,確保疫情期間納稅人能實時了解審批事項的流轉進度。

優化網上辦稅繳費平臺,即加強山西省電子稅務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助辦稅終端等辦稅繳費平臺的運行維護和應用管理,進一步方便納稅人網上辦理髮票業務。加強與人民銀行溝通協調,開通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移動端利用第三方支付渠道繳納稅費業務,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多的“掌上辦稅”便利。

豐富多元化非接觸式辦理方式,即在拓展線上辦稅繳費服務的同時,積極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其他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渠道。不斷拓寬“網上申領、郵寄配送”發票、無紙化方式申報出口退(免)稅以及通過傳真、郵寄等業務範圍,推行涉稅文書電子送達,通過電子稅務局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送達電子版式稅務文書,擴大非接觸式辦稅繳費覆蓋面。

嚴格辦稅服務廳現場防控措施,在做好一線工作人員安全防護的同時,主動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紙巾、洗手液等基本防護用品。科學規劃辦稅服務廳進出路線和功能區域設置,保持人員之間安全距離。

實行“隔窗辦理、隔位等候、人流控制”措施,即加強辦稅服務場所工作人員值守,動態調整窗口,辦稅窗口隔窗辦理,等候人員隔位等候,有序控制進入辦稅場所人員流量,避免人員聚集。

做好廳內監控和問題快速處理,即省稅務局牽頭建立辦稅服務廳問題快速響應處理機制,及時做好溝通協調、轉辦處理、及時反饋工作。拓展“雙向預約”辦理服務。全面梳理分析轄區內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情況,主動問需,主動對接。疫情防控期間,對通過線上預約渠道提前預約的納稅人,優先發放預約號;通過電話提前預約的納稅人,單獨設立“預約窗口”辦理預約業務。

做好導稅諮詢輔導,即對納稅人、繳費人在辦稅繳費過程中遇到的個性化問題和需求,儘量引導納稅人、繳費人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微信公眾號等渠道提供線上諮詢,第一時間給予準確耐心細緻解答,最大限度減少赴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稅次數,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風險。

此外,對生産、銷售和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納稅人、繳費人,提供辦稅繳費綠色通道服務。對納稅人、繳費人到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事宜,提供的相關資料不齊全但不影響實質性審核的,可按要求容缺受理、按正常程序為其辦理。深化銀稅互動,推動銀稅互動貸款受惠範圍逐步擴大到所有企業。

依法依規優化調整稅收管理措施,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紓困解難

目前,大部分企業已陸續開始復工復産,為了保障員工的工作和生活安全,稅務部門要結合實際,及時了解當地企業復工復産情況,創新方法,積極作為,為復工復産企業提供精準支持。

在“21條”中,我省稅務部門合理調整了個體雙定戶納稅定額。即對我省受疫情影響的個體雙定戶,在疫情解除之前,月核定經營額超過10萬元的統一調整至10萬元以下。如月實際經營額超過10萬元的,納稅人按照規定自行申報。確無經營活動的,簡化辦理停業手續,不再報送“發票領用簿”和“未驗舊、未使用的發票”。

繼續依法延長申報納稅期限,即將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納稅人,可通過山西省電子稅務局等渠道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疫情嚴重地區,對繳納車輛購置稅等按次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可以延期辦理。

同時,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對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企業可依法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延期繳納稅款期間,納稅人應納稅款一律不加收滯納金。切實保障發票供應。對於納稅信用A級的納稅人,按需供應發票,可以一次領取不超過3個月的發票用量。納稅信用B級的納稅人可以一次領取不超過2個月的發票用量。對生産和銷售醫療救治設備、檢測儀器、防護用品、消殺製劑、藥品等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以及對此類物資提供運輸服務的納稅人,申請增值稅發票“增版”“增量”的,可暫按需調整其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不需事前實地查驗。除發生稅收違法行為等情形外,不得因疫情期間納稅人生産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降低其增值稅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

此外,還啟動了稅務執法方式優化模式,進一步落實“無風險不檢查、無批准不進戶、無違法不停票”的要求,堅持以案頭分析為主,充分發揮大數據優勢,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

下一步,稅務部門將進一步認真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創新服務措施,盡心盡力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産,特別是對生産、銷售和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企業給予支持,“一對一”進行政策宣傳輔導,提供辦稅繳費綠色通道;對重點困難企業給予扶持,實施相關幫扶措施,幫助企業紓困解難,加快復工復産。(記者 任志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范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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