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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公共服務司關於印發《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恢復開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2020-02-25 17:16 來源: 文化和旅遊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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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公共服務司關於印發《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恢復開放工作指南》的通知
公共函〔202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現將《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恢復開放工作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公共服務司

2020年2月25日

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恢復開放工作指南

為落實中央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有關精神,指導全國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繼續實施疫情防控、穩步做好恢復開放相關工作,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的《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産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特製定本工作指南。

一、恢復開放的總體要求

(一)堅持分區分級,不搞“一刀切”。疫情高風險地區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繼續閉館。疫情中風險和低風險地區的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恢復開放工作,由當地黨委政府決定。

(二)堅持防疫優先,做好恢復開放的預案和準備工作。各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要繼續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毫不放鬆地抓好防控工作。擬恢復開放的場館,要提前做好預案,制定科學可行的具體措施,並根據當地防控部門最新指導意見及時進行動態調整,確保安全。場館及鄰近區域出現確診或疑似病例的暫不恢復開放。

二、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和管理

(三)做好員工健康監測和報告。按照當地要求做好員工健康管理,掌握員工出行軌跡等情況,對去過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實行居家隔離觀察。員工入館(站)前要檢測體溫,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時,要及時報告。

(四)指導員工做好個人防護。員工應減少不必要外出,避免去人群聚集場所;在人員密集的地方,應按照《不同人群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口罩選擇和使用技術指引》要求,正確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品。

(五)減少員工聚集。根據實際採取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或居家辦公方式。加強員工用餐管理,實行錯峰就餐,有條件時使用餐盒、分散用餐。減少召開會議,必須召開的會議要縮短時間、控制規模,參會人員佩戴口罩並保持安全距離。

三、做好場館防控工作

(六)分區域分項目恢復開放服務。各場館要根據實際,分區域分項目逐步恢復開放,對不符合開放條件的場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員聚集的項目等,應暫不開放。

(七)配備防護物資。各場館要配備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護物資,為員工和到館群眾提供必要防護保障。

(八)保持場館通風。各場館要保持通風狀態,在條件允許情況下首選自然通風。如使用空調,應當確保供風安全充足。

(九)加強清潔消毒。各場館的閱覽室、文化活動室、展覽廳、會議室、報告廳、餐廳、衛生間等區域以及圖書期刊、自助借還機、演出器材、展覽設備等,要進行定期消毒。

(十)加強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各場館通過設置提示牌、LED顯示屏播放等多種方式,加強疫情防治知識科普宣傳,使員工和到館群眾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識、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十一)持續做好線上服務。各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在逐步恢復場館服務的同時,要繼續通過公共文化雲等數字平臺,加強內容更新,為群眾提供優質公共數字文化服務。

四、加強對群眾進出場館的管理和服務

(十二)加強人員進出管理。各場館要安排專人對所有進出通道嚴格管理,對進入人員進行登記;確保進館人員佩戴口罩,並在入口處接受體溫檢測,體溫正常方可進入;體溫超過正常溫度的,應禁止其入內並及時上報疫情防控部門;對不配合或干擾防疫工作的,要依法依規報告相關部門處置。

(十三)採取人員限流措施。各場館可視情況實行實名預約服務,結合防控工作需要,對每日入館人數進行總量控制。

(十四)避免形成人員聚集。各場館要對到館群眾進行疏導、分流,閱覽室、文化活動室、展廳等公共空間,人與人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舉辦線下講座、培訓、演出、比賽等人員聚集活動。

五、做好異常情況處置

(十五)明確場館防控責任。各場館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完善內部疫情防控組織體系,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

(十六)做好發現疫情的應對處置。發現疑似或確診病例的場館,要立即配合疾控部門採取隔離措施,加強密切接觸者追蹤、疫點消毒等工作,暫時關閉場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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