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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公佈一批虛假宣傳防疫功效廣告案件

2020-02-27 16: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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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2月27日電(記者 鄭生竹)27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一批虛假宣傳防疫功效廣告案件。這些案件顯示,一些不法商家搭上預防新冠肺炎的順風車,誇大産品功效,誤導消費者購買使用。

2月5日,無錫市梁溪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監測,發現無錫市某公司利用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毒産品的廣告中,宣稱能有效滅殺H7N9、SARS、埃博拉等病毒,多家官方單位指定用品等內容。經查,當事人行為涉嫌發佈虛假廣告,並涉嫌違反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名義進行宣傳等規定,梁溪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1月31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廣告監測,發現南京某保健食品公司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蜂膠産品的廣告中,含有“預防新冠病毒肺炎”、“對多種疾病具有治療作用”等內容。經查,廣告中的蜂膠産品為保健食品,不具備治療疾病等功能。南京市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當事人停止發佈上述涉嫌違法廣告,並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1月29日,揚州市邗江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某化粧品有限公司在其淘寶店舖發佈的口罩廣告中,宣傳其銷售的口罩為外科醫用口罩。經核查,當事人實際銷售的産品並非醫用防護口罩,使用場所為“礦山、鑄造、金屬冶煉及打磨等作業産生的粉塵保護”。當事人行為涉嫌發佈虛假廣告,揚州市邗江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已作出罰款處罰。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提醒,醫用口罩作為一种醫療用品,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對於醫療器械廣告的發佈,廣告法明確規定應當在發佈前由有關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發佈。除了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其他類型的商品廣告不能涉及疾病治療功能。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發佈虛假違法廣告等行為,江蘇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會第一時間責令停止發佈,從嚴從重查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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