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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臺措施支持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産

2020-03-02 11:4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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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烏魯木齊3月2日電(記者孫哲、尚升)記者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了解到,自治區日前正式出臺《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産健康發展的十六條措施》,加大中小微企業財政金融扶持力度、減輕經營負擔及優化政策服務,支持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産健康發展。

措施指出,疫情防控期間,要對重要國計民生企業、重大工程,安排專人對接了解,滿足企業階段性用工需求。通過“點對點”包車、“一站式”直達或聯程運輸等方式,有序組織企業人員陸續返崗,同時實施“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線上就業服務,並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原材料供應以及所需口罩、消殺用品、測溫儀等防控物資保障。

同時,措施提出要加強財政和信貸保險融資支持,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或不能及時還貸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採取續貸、展期、調整還款計劃、調整計息方式等手段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對到期還款困難的中小微企業,予以展期、續貸。鼓勵對受疫情影響的其他中小微企業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

措施指出,將降低企業用電用氣成本、減免房屋租金、減徵醫療保險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對於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生産經營所需用電、用水、用氣的中小微企業,可申請階段性緩繳費用,緩繳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同時要加快財政資金撥付和投資項目審批,簡化政府採購流程,優先清理拖欠賬款,加強司法服務保障,進一步優化中小微企業政策服務。

措施還要求,從2月起,免徵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裁員率不高於5.5%、員工人數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超過參保職工總數20%的,發放穩崗補貼,補貼標準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予以返還,南疆四地州按60%予以返還。

截至2019年底,新疆中小微企業共有33萬多戶,佔全區企業總數99%以上,從業人員佔全區企業從業人員總數80%左右。中小微企業在繁榮新疆經濟、增加就業、推動創新、改善民生和助力脫貧攻堅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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