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民政部就分區分級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作出部署

2020-03-05 08:50 來源: 民政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3月4日,民政部印發《關於分區分級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分區分級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作出部署。

《意見》明確,堅持分區、分級、分類、穩妥、有序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將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納入當地疫情防控聯防聯控機制,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穩妥推進疫情防控期間養老服務機構恢復服務工作。

《意見》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切實履行主管職責,把疫情防控措施抓實抓細抓落地,不搞“一刀切”,重點防控輸入性疫情和內部疾病傳播,堅決切斷傳染源,阻斷傳播途徑。養老服務機構要承擔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和工作要求,制定符合自身特點的實施細則和應急預案,明確每個部門、崗位和服務環節的職責任務,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啟動預案,做好處置工作。

《意見》就養老服務機構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穩妥有序開放服務,按照風險等級分3類提出了12條具體工作要求。一是對無確診病例縣(區)的養老機構,堅持“預防為主、外防輸入”策略,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復開放。明確了返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員、新入住老年人、新招聘工作人員進入養老機構的條件,放寬了隔離要求。同時,明確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可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邊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二是對其他低風險區域和中風險區域的養老機構,堅持“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策略,按照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在嚴格執行民政部印發的《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前提下,可逐步恢復開放。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原則上繼續暫停集中式服務和聚集性活動。三是對高風險區域的養老機構和出現疫情的養老機構,要按照“嚴格管控、外防輸出、內防擴散”策略,落實當地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部署,嚴格執行民政部印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及被感染養老機構防控指南》,繼續實施嚴格封閉管理。

《意見》強調,要優先滿足本區域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老年人,因子女參加抗擊疫情、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等原因導致家庭無力照顧、確需返院的和新入住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機構養老服務剛需。

《意見》還對集中隔離場所設置提出工作要求,針對不少養老機構不具備內部隔離條件的現實困難,提出各地可以市或縣域為單位,選擇一個當前入住老年人少、具備醫學隔離條件的養老機構,作為擬返院和新入住老年人、擬返院和新招聘員工的集中隔離觀察點。同時要求隔離觀察點設置,必須符合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按照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有關標準與要求,進行管理與服務。

《意見》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支持養老服務機構共渡難關,要求地方各級民政部門要提早著手研究分析疫情對本區域養老服務發展的影響,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將養老服務機構特別是社會服務機構類型的養老服務機構納入扶持範圍,實施“8+X”系列措施。即推動落實好有關部門出臺的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臨時降低用氣用水用電價格等8項相關優惠政策。同時,鼓勵各地民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具體包括7項扶持政策要點:即聯合有關部門做好資金調度提前撥付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補助資金;聯合有關部門提高民辦養老服務機構運營補貼標準;聯合有關部門提高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補貼標準;給予在崗工作人員臨時崗位補貼;鼓勵減免養老服務機構場地租金或者給予臨時補貼,對疫情期間為養老服務機構減免租金的設施場地出租方,當年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階段性減免公建民營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費;對參保綜合責任保險的養老服務機構,協調保險公司加強與養老服務機構對接,適當延長保險期限、優惠或者緩繳保險費等。

附件: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分區分級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的指導意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