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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低風險區域養老機構可逐步恢復開放

2020-03-05 15:5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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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3月5日電(記者 孫少龍)記者5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日前印發《關於分區分級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分區分級精準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疫情防控與恢復服務秩序工作,中、低風險區域養老機構可按要求逐步恢復開放。

意見按3類風險等級作出了具體要求。對無確診病例縣(區)的養老機構,堅持“預防為主、外防輸入”策略,經當地黨委政府同意後,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復開放。同時,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可在確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邊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

對中、低風險區域的養老機構,應按照當地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在嚴格執行民政部印發的《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前提下,可逐步恢復開放。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原則上繼續暫停集中式服務和聚集性活動。

對高風險區域的養老機構和出現疫情的養老機構,要按照“嚴格管控、外防輸出、內防擴散”策略,落實當地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部署,嚴格執行民政部印發的《新冠肺炎疫情高風險地區及被感染養老機構防控指南》,繼續實施嚴格封閉管理。

同時,意見還放寬了對無確診病例縣(區)和中、低風險區域養老機構的人員隔離要求。以無確診病例縣(區)的養老機構為例,對15天內未到過中高風險區域、未密切接觸來自中高風險區域人員且無相關疑似症狀的本區域老年人和工作人員,可按照當地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要求辦理返院和新入住手續。

意見還強調,各地要優先滿足本區域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養意願的特困老年人,以及因子女參加抗擊疫情、因疫情接受隔離治療等原因導致家庭無力照顧、確需返院的和新入住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機構養老服務剛需。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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