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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直供工業等用戶用氣價格降低20%

2020-03-08 11:36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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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省發改委6日印發《關於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産的通知》,對直供工業等用戶的用氣價格降低20%。這是繼2月底發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通知後,省發改委再次為湖南企業復工復産用能降低成本。

根據該通知,我省在三大方面降低企業用氣成本:自2月22日起我省非居民用天然氣提前執行淡季價格,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較採暖季下降0.40元/立方米;直供的工業、化工、電廠等用戶,銷售價格在原綜合價格基礎上降低20%;對直供化肥企業,基準門站價格下降5%,傳導至終端用戶同步下降5%。

省發改委商品價格和調控管理處介紹,此前省發改委已就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發佈通知,要求自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網企業在計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正常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減免收取容(需)量電費,並適當追溯減免時間。對因滿足疫情防控需要擴大産能的企業,原選擇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繳納容(需)量電費的,實際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過部分按實計取。為疫情防控直接服務的新建、擴建醫療等場所用電需求,免收高可靠性供電費。

疫情防控期間,疫情防控物資生産企業生産經營所需用電用氣,均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疫情結束後3個月內繳清。

據測算,這兩項政策疊加,通過實施階段性降低用電用氣成本措施,可降低我省企業用電用氣成本約11.5億元。(記者 鄧晶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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