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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商務樓宇業主單位防疫要求的通告

2020-03-18 12:51 來源: 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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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進一步明確商務樓宇業主單位防疫要求的通告
京城管發〔2020〕23號

商務樓宇空間相對密閉、人員相對密集,是做好安全有序復工復産的重點防疫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本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有關規定,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商務樓宇業主單位的防疫要求,通告如下:

一、制定本單位針對所擁有商務樓宇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嚴格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

二、開放疫情防控所需的空間和設施,依據責任協商配備防控設備和物資。

三、督促物業單位和樓宇內辦公單位制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要求,掌握其産權空間內與疫情防控的有關情況。

四、配合開展疫情防控的宣傳、管理、檢查、公示和疫情處置等工作。

五、落實好疫情防控期間惠企的復工復産政策要求。

單位和個人發現商務樓宇疫情防控責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等情況的,可撥打12345電話監督反映。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將加強對商務樓宇防控的監督檢查,對防疫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特此通告。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3月1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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