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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對中外公民一視同仁 無差別執行防控措施

2020-03-19 09: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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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3月18日電(記者 俞菀)18日晚,浙江發佈進一步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通告,對入境來浙中外公民一視同仁,無差別執行防控措施。對14天內來自或到訪過疫情嚴重國家(地區)的入境來浙人員,實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轉運。

上述通告共分12條具體措施。加強入境防控和服務方面,要求目的地為浙江的擬入境人員提前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已入境人員應及時向所在社區(村)或單位報告個人相關情況,並遵守當地疫情防控管理規定。

對14天內來自或到訪過疫情嚴重國家(地區)的入境來浙人員,實施全程集中或受控轉運,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該類入境人員一律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天。對14天內來自或到訪過非疫情嚴重國家(地區)的入境來浙人員,實施全程登記、定期申報健康狀況等管理措施。

入境來浙人員應根據當地管制措施申領“健康碼”國際版。所有入境來浙人員産生的長途轉運交通費用、集中醫學觀察費用(含食宿費用)自理。對於檢測和醫療費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或購買商業保險的,按相關規定核報或理賠;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自理;對特殊困難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救助。

通告進一步健全了社區(村)、賓館飯店、企業、高校等相關機構在境外疫情輸入防控方面的主體責任,並強調“依法依規”原則。

入境來浙人員凡有涉嫌故意隱瞞境外旅居史、新冠肺炎病例接觸史,不如實申報健康狀況,拒絕接受醫學檢測和集中隔離等防控措施,以及其他擾亂疫情防控工作正常秩序等行為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並作為失信人員納入個人信用檔案。對知情不報、故意隱瞞入境來浙人員情況,或工作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單位、社區(村)和個人,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黃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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