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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制定“50條”任務清單 既防疫情 又便通關

2020-03-20 07:4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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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19日印發《關於統籌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通關便利化工作措施清單》,以50條“清單”形式建立任務底賬,逐項明確責任部門和完成時限,強化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旨在嚴防境外疫情輸入,全力支持企業復工復産。

《措施清單》要求,各地海關實施精準布控和快速查驗,加強登臨交通工具檢疫,強化入境健康申報,嚴防疫情輸入或通過口岸環節擴散。實施“貨主可不到場”查驗,減少疫情期間人員聚集。在保障防疫物資快速通關的同時,加大對不合格防疫物資的口岸攔截和打擊力度。自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海關共查獲並銷毀或退運不合格進口口罩、防護服等34.8萬件。

《措施清單》要求各地海關對防疫物資或企業復工復産急需物資進口,取消轉關限制。對企業生産急需的機器設備、原材料進口,採取在卸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實施順勢監管。對消毒除菌類化粧品採取入境後加貼中文標簽、先放後驗等措施。在重點口岸開闢農産品、食品進口綠色通道,24小時預約通關,優先檢查、優先檢測。

同時,要求各地海關對疫情期間出口農産品生産、加工單位註冊登記採取文件審核方式考核,即時註冊。進一步優化中歐班列通關模式,拓展中歐班列業務範圍。支持綜合保稅區發展,全面複製推廣跨境電商出口退貨監管措施。疫情發生以來,先後與17個國家開展溝通和交涉,促使相關國家取消、調整或澄清了有關限制措施。

《措施清單》提出全程簡化通關手續,降低通關成本。自1月24日以來,海關對受疫情影響的進口貨物,累計減免滯報金3366萬元。延長匯總徵稅報關單電子支付時限,惠及企業1569家,涉及稅款164億元,佔同期匯總徵稅應繳稅款的40%。延長稅款繳納書繳稅期限,惠及企業106家,涉及稅款6.4億元,佔同期櫃臺支付應繳稅款的26%。(記者 顧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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