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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 生態環境部 國家藥監局關於2019年度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 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

2020-03-20 21:27 來源: 市場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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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 生態環境部 國家藥監局關於2019年度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
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
2020年第5號

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國家藥監局以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的方式,組織完成了2019年度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聯合監督抽查將生態環境監測、機動車檢驗、食品和醫療器械作為重點領域,以打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作為重點目標,共計抽查了涉及13個業務領域的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300家。其中,生態環境監測機構37家,機動車檢驗機構14家,食品檢驗機構100家,醫療器械檢驗機構20家,其他領域機構129家。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在本次聯合監督抽查中,發現因法人變更等原因不能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的機構7家;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失實的機構2家;超出資質認定能力範圍出具報告的機構13家;使用已失效的資質認定標誌的機構2家;其他存在未依據標準或者技術規範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未按照規定管理保存原始記錄,未按照規定分包等問題的機構106家。另有3家機構在開展檢查時已在辦理登出手續。

三、處理結果

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63號),對相關國家級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的處理結果如下:

(一)登出10家機構(見附件1)的資質認定證書。

(二)責令存在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失實,超資質認定能力範圍出具報告等問題的15家機構(見附件2)整改,整改期限不超過3個月,整改期間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同時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一步處理。

(三)責令存在使用已失效的資質認定標誌問題的2家機構改正。同時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一步處理。

(四)責令存在未依據標準或者技術規範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未按照規定管理保存原始記錄,未按照規定分包等問題的106家機構1個月內改正。

附件:1. 登出資質認定證書的檢驗檢測機構名單

      2. 責令整改的檢驗檢測機構名單

市場監管總局   生態環境部   國家藥監局
2020年3月1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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