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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臺措施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2020-03-22 10:08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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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湖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向各市州、縣市區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做深做細做實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和關愛幫扶各項工作。

《通知》要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分類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供養或臨時救助範圍,對象主要包括受疫情影響無法外出務工、經營、就業而收入下降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城鄉居民;基本生活困難的新冠肺炎患者及其家庭;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受疫情影響致貧的其他人員和返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受疫情影響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外來務工人員。各地應統籌使用中央、省財政困難群眾救助等補助資金及地方財政安排資金,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特困供養金、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以及殘疾人兩項補貼,疫情防控期間,可預發一個月,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明確了價格臨時補貼和水電氣減免政策。各地密切關注物價變動情況,上漲幅度達到規定條件時,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足額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適當提高補貼標準。要落實好對困難群眾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優惠政策。對全省城鄉低保戶、特困供養人員每戶每月免收10度電費;由地級市城市燃氣企業供氣的,每戶每月免收不得低於4立方米的天然氣費用;每戶每月減免水費不低於4噸。(記者 陳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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