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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11部門聯合開展
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

2020-03-24 12:26 來源: 民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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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11部門出臺《關於開展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要求,決定在全國部署開展救助管理服務質量大提升專項行動。

《通知》指出各地要圍繞照料服務達標、救助尋親、街面巡查和綜合治理、落戶安置、源頭治理、救助管理幹部隊伍素質提升等六個方面開展專項行動,在關鍵環節上建機制、壓責任、提質量、優服務,進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體制機制,推動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時代救助管理服務體系。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報請當地黨委和政府,將專項行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強化組織領導,加強政策宣傳,健全信息報送機制,做好督促落實工作;要切實發揮主要監管職責,組織對救助管理和托養機構的排查整改,規範開展托養工作,探索建立第三方監督委員會或特邀監督員制度;開展以“大愛尋親、溫暖回家”為主題的救助尋親行動,會同公安部門做好受助人員身份查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街面巡查和綜合治理,建立健全救助管理網絡;集中開展長期滯留人員落戶安置工作,維護流浪乞討人員登記戶口的合法權益;全力推進源頭治理工作,與扶貧辦開展信息共享,從源頭解決困難群眾流浪乞討現象;加強對救助管理職工業務培訓,提升幹部隊伍素質和救助服務能力。《通知》要求各地救助管理機構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強化站內照料職責,提高站內照料服務水平;利用全國救助尋親網、“頭條尋人”平臺、人臉識別技術等多種渠道開展尋親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街面巡查,特別是極端天氣下的街面救助工作;對符合條件的長期滯留人員提出安置申請,協助做好戶口登記、安置照料等工作;建立返鄉人員信息臺賬和易流浪走失人員信息庫,定期開展回訪和探視,遇有特殊困難群眾及時將情況通報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

《通知》強調各地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救助管理工作組織領導,依託救助管理工作領導協調機制,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形成具體工作方案,各部門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協同配合,按照規定的進度和標準,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民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調研,及時匯總整理專項行動中涌現出的好經驗、好做法予以推廣,並將專項行動成果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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