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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明確股東入股非銀機構家數限制

2020-03-28 07:4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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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從中國銀保監會獲悉:銀保監會近日修訂了《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形成了《中國銀保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強化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訂《辦法》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在加強股權管理方面提出相關要求。一是參照《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加強對非銀機構主要股東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的穿透監管,在股東禁止性情形、資本補充義務、公司章程內容要求等方面作了進一步完善,同時增加了非銀機構股東5年內不得轉讓所持股權的例外情形。二是結合《關於加強非金融企業投資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適度提高非金融企業作為非銀機構控股股東的持續盈利能力、權益性投資餘額佔比等財務指標要求。三是增加股東入股非銀機構家數的規定。結合監管實踐,明確同一齣資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其他企業作為主要股東入股非銀機構的家數原則上不得超過2家,其中對同一類型非銀機構控股不得超過1家或參股不得超過2家。(記者 陸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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