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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免減緩延”企業三項社保費

2020-04-02 10:00 來源: 黑龍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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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下午,在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省稅務局社會保險費處處長王未丁就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政策內容和稅務部門在落實政策上採取的措施作出解答。

王未丁介紹,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這次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工作部署,我省先後出臺了《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統計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實施意見》(黑人社發〔2020〕6號)和《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黑醫保發〔2020〕13號)兩個重要文件,政策內容主要包括相關政策主要包括免、減、緩、延四個方面。

第一是“免”。2020年2月至6月,免徵對應屬期內各類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對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享受減免政策。

第二是“減”。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徵收對應屬期內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

自2020年2月起,各統籌地區根據基金運行情況和實際工作需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的前提下,對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原則上,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可實施減徵;可支付月數小于6個月但確有必要減徵的,由統籌地區統籌考慮安排。

第三是“緩”。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第四是“延”。對受疫情影響的生産經營困難企業、靈活就業人員,未能按時辦理醫療保險繳費業務的,可延長至4月30日前完成補辦補繳。延期繳納醫療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待遇享受。(記者 孫思琪 程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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